在本篇介绍了关于:【离婚诉讼哪些人应该回避,要求回避应该提交什么】,并提供了相应的法律常识,希望对此问题有疑问的朋友能带来帮助。
一、离婚诉讼哪些人应该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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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与当事人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姻亲关系的;2、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勘验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4、与本案的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有夫妻、父母、子女或者同胞兄弟姐妹关系的;5、本人与本案当事人之间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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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避制度是指审判人员具有法定情形,必须回避,不参与案件审理的制度。所谓法定情形,是指法律规定禁止审判人员参加对案件审理的情形。回避制度是保证案件获得公正审理的制度。 回避制度由法定的回避情形,回避的适用范围,申请回避和作出决定的程序等内容组成。END
二、要求回避应该提交什么材料
1、未经批准,私下会见本案一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的;2、为本案当事人推荐、介绍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律师、其他人员介绍办理该案件的;3、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财物、其他利益,或者要求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报销费用的;4、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宴请,或者参加由其支付费用的各项活动的;5、向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借款、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或者其他物品,或者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在购买商品、装修住房以及其他方面给予的好处的。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