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市商业银行政策环境分析(一)巴塞尔协议Ⅲ影响分析巴塞尔协议Ⅲ由巴塞尔委员会于2011年末提出。新协议影响最大的地方在于大幅度提高了对银行一级资本充足率的要求。其出台引发了国际金融监管准则的调整和重组,影响了银行的经营模式和发展战略。在巴塞尔协议Ⅲ出台之际,中国银监会及时推出了四大监管工具,包括资本要求、杠杆率、拨备率和流动性要求四大方面,及时进行了跟进,构成了未来一段时期中国银行业监管的新框架。为进一步加强对商业银行资本监管,促进商业银行安全、稳健运行,银监会于2012年发布了《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充分借鉴了巴III的新资本管理理念,重点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资本、风险资产计量进行了调整并提出了更高的管理要求。办法的实施一方面将促进商业银行尤其是城商行的资本管理理念及风险管理技术的提升,但同时,也将会对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产生不利影响。(二)城商行相关法律法规1、人民银行相关调控政策分析◆2012年货币政策2012年以来,人民银行根据国务院的部署,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在国内经济持续放缓,物价水平持续回落的情况下,货币政策调控方向在坚持实施稳健货币政策的前提下,由第一季度的“处理好速度、结构、物价三者关系”到第二季度的“适时适度加大预调微调力度,保持货币政策灵活性”,很显然,央行的货币政策已经有“稳物价”逐渐向“保增长”移动的迹象。2012年以来,央行共进行了两次降息和两次降准,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下调了共1个百分点,金融机构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共下调了0.5个百分点,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共下调了0.56个百分点。这说明央行在维持物价稳定的情况下,适时调整货币市场流动性,货币政策正逐渐放松。图表1:2012年以来人民银行主要货币调控政策◆人民银行推动利率市场化2012年6月7日,人民银行下调存贷款利率25个基点,同时放宽利率浮动区间,即将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1.1倍,而将贷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下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0.8倍。2012年7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再次下调存贷款利率,将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下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0.7倍。两次放宽利率浮动区间,表明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开启了新的篇章。◆正逆回购成为央行公开市场常态化操作2013年以来,人民银行多次采用正逆回购操作,调控货币市场流动性。由于国家外汇管理局对银行结售汇净头寸知道你给的新规则将于6月底生效,6月份出现了约200亿美元(约1240亿元人民币)的一次性美元购买需求。因此6月份人民币外汇占款可能减少了1240亿美元,从一定程度上导致Shibor汇率跃升。2013年6月6日,Shibor(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隔夜利率从5.98%升至6月7日的8.29%,而Shibor七天利率从6月6日的5.14%跃升至6.66%。Shibor的突然跃升说明银行间资金需求非常饥渴。但是,尽管央行于2013年6月9日就28天期正回购、14天期逆回购以及三个月期央票的需求向公开市场一级交易商进行了询量,但2013年6月13日公开市场操作全面暂停。时隔3个月,央行公开市场操作再次询而未发,此次询而不发相当于本周央行向市场净投放资金近千亿元。预计央行依然维持稳健的货币政策,投放资金意在维持资金面稳定。(四)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展望(1)存款保险制度出台展望“十二五”规划纲要在“深化金融体制改革”一章中明确指出“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存款保险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金融领域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制度安排。2012年3月,央行行长周小川在《大型商业银行改革的回顾与展望》中强调“当前建存款保险制度的条件已基本具备,要抓紧研究完善方案,择机出台并组织实施。”实际上,存款保险制度与利率市场化需要同步进行的,中国推动利率市场化实现需要银行存款保险制度作为制度性保障。2012年6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下调存贷款利率25个基点,同时放宽利率浮动区间,即将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1.1倍,而将贷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下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0.8倍。2012年7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再次下调存贷款利率,将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下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0.7倍。两次放宽利率浮动区间,表明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开启了新的篇章。随着利率市场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中国推出存款保险制度的条件已经具备,有望在今明两年内推出,并在完成利率市场化之前完善;但在存款隐形担保消失之前,在银行和存款人的风险意识改变之前,存款保险制度的完善期可能较长。中国将可能采取强制的、限额的、差别费率的存款保险制度,并随着银行系统的逐步完善,而逐步放宽存款保险制度的条件,实行普遍的一般意义上的存款保险制度。(2)城商行跨区经营政策展望跨区经营作为城商行扩张的手段,自从银监会2007年放宽准入政策,加大了对城商行跨区域经营的支持力度,城商行经历了一波跨区经营的狂潮。2010年底,“齐鲁银行案件”爆发显示城商行内控失效;2011年“两会”期间国务院副总理点名批评城商行“总想跨区域扩张”,明确反对城商行异地扩张;2011年4月,全国城商行会议上银监会主席助理阎庆民明确表态“将暂停内控不健全的城商行新设网点申请”。2012年6月,在成都举办的全国城市商业银行发展论坛第十二次会议上,银监会监管二部主任在谈到城商行发展方向时,将城商行发展的五大方向改为四大方向:区域性银行、社区银行、特色银行以及市场退出,直接去掉了“全国性银行”的定位,这说明监管层以及明确了城商行的市场定位,政策上不再支持城商行进行跨区经营。2013年初,银监会在官方网站披露《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农村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提到“允许城商行在辖内和周边经济紧密区申设分支机构,但不跨省,抑制盲目扩张冲动”。从短期来看,城商行将更加重视省内异地新设分行,以及相应的下属支行,而跨区经营则更多接道于村镇银行。从长远来看,监管部门可能会对国内商业银行进行重新分类,并结合监管评级和商业银行的跨区域经营能力等来管理商业银行跨区域经营的市场准入。具体内容及最新数据详见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14-2018年城市商业银行市场前瞻与发展战略规划分析报告》。二、城市商业银行发展历程回顾从1995年我国第一家城市商业银行成立到现在,城商行走过了17年的发展历程。城商行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粗放式经营到现代商业银行经营的转变,成为我国金融体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根据国内城商行的发展特点,可以将城商行发展历程分为三个阶段:艰难起步阶段、努力调整阶段和快速发展阶段。图表1:我国城商行发展阶段三、城市商业银行发展现状分析(一)城市商业银行数量变化趋势近年来,我国城商行数量持续增加,至2010年达到147家。2011年,受行业重组的影响,城商行数量首次出现下降,为144家,相比上年减少3家。截至2012年底,我国共有城市商业银行144家,与2011年持平。(二)城市商业银行资产变化趋势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发展与实体经济息息相关。随着我国实体经济的发展,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资产总额也持续膨胀,数据显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资产总额与GDP的比值从2003年1.98增长到2012年的2.50。近年来,城商行资产规模增速一直高于其他类型商业银行,资产总额在全部商业银行中的比例持续增长。2012年底,城商行资产总额在全部商业银行资产总额中的比重由2011年的8.81%增长至9.41%。图表1:2012年主要城商行资产规模情况(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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