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二、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END
离婚纠纷主要涉及三个法律问题: 解除婚姻关系、解决子女抚养问题、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这一点,大多数当事人或律师都知道,但是,基于这三个大方向产生的应当注意的细节问题,却鲜有人知,总结如下:
(一)夫妻感情破裂程度的判断。这是一个基点问题,所有离婚诉讼,都必须首先解决这个问题,法官回避不了,当事人双方也回避不了,法官从法律适用的角度思考这个问题,当事人应当从夫妻情感的真实现状和婚姻关系的存废之角度分析这个问题。
(二)离婚后可能面临的困境。这是一个非常尖锐的问题,不愿离婚的一方尤其纠结于此。确实,现实中存在着大量的“贫民”,家庭本不富裕,离婚会让一方雪上加霜,但是,这个问题不考虑清楚,后患无穷。
(三)子女跟谁都不会幸福,但是要选择一个相对适合的环境。离婚最大的受害者就是孩子,孩子跟谁都不会像以前一样幸福,但是,应当选择一个适合起成长的环境。在此,张律师善意劝告离婚官司中的男士们,孩子跟母亲比跟父亲会更好一点,男士们多一些“绅士”风度。
(四)财产分割的原则是均分,伪造债务未必是高招。一般来说,法院判决均分财产,适当照顾女方和孩子。有些当事人图谋不轨,希望通过伪造债务等方式多分财产,其实没有必要。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