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委派 律师 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法律帮助,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约定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示例如下)1. 帮助甲方策划、分析判断所涉法律事务,并提出建议方案;2. 以委托代理人的身份通过代理甲方起诉、应诉或与有关部门交涉、谈判、发表申明、出具法律意见、发律师函等方式,维护甲方的名誉、人身、自由、财产等个人合法权益;3. 代为办理其他甲方不便直接出面办理的法律事务;4. 接受委托对甲方的财产进行监管;5. 起草、修改、审查涉及甲方个人权益的各种合同、协议等。
甲方应履行以下义务:(示例如下)1.及时、真实、准确、全面地向乙方提供与乙方法律服务事项有关的文件及背景资料;对于需要甲方另行授权的,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授权委托书;2.极配合乙方律师为甲方的利益所从事的各项工作,并根据实际需要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和其他便利等。
律师的工作时间、地点,根据甲方的提议,随时联系约定。
律师费及支付方式:(示例如下)根据国家及北京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乙方的律师顾问费每年按 元人民币计收(共含 次服务)。但服务次数或范围超过本合同规定,以及代理诉讼、仲裁或提供的法律服务较为复杂的(指律师工作累计达三次以上或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或所涉标的超过10万元人民币的),律师费另行计算,原则上参照乙方收费标准给予 20%-40% %的优惠,并视工作难易程度、所涉金额大小等情况,在此比例基础上予以调整。
甲方无故终止合同的,律师费不退还。
乙方委派的律师出现下列过错致使甲方利益受到损害,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律师费用;已经支付的,有权要求全部退还:(一)未经允许将甲方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泄露给第三方;(二)将甲方的文件原件遗失;(三)无故终止提供法律服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有效,期限为壹年。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