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规定销售过期食品的处罚如下:销售过期食品将会被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的食品,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举报销售过期食品的处罚标准《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等行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