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与其他罪名的区分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是指故意煽惑、挑动群拒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行为。重庆刑事律师网刑事律师专业团队,专注刑案十三年,办理过数千起各类刑事案件,有着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
工具/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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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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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刑事律师网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专题
方法/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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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罪与煽动分裂国家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界限。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1)侵犯的客体不同,后二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安全;(2)煽动的内容不同;(3)对犯罪主观方面的要求不同,后二罪一般要求行为人有危害国家安全的目的。如果以煽动暴力抗拒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为方式,其根本目的在于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的,应按想象竞合犯的原则从一重处断,因而应适用煽动分裂国家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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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罪与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的界限。主英瞧要表现为:(1)侵犯随罪袭的客体不同,后者侵犯的客体是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2)煽动的内容不同;(3)主观方面不同,后罪一般以激起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为目的。如果以煽动暴力抗拒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的著脂方式,其根本目的在于激起民族仇恨、民族歧视,应按想象合犯的原则从一重处断,以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