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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先行拘留

先行拘留即先行采取强制措施,也就是符合法定特定情形时,措施先行、程序后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罪该逮捕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先行拘留: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5、身份不明有流窜作案重大嫌疑的;6、正在进行“打砸抢”和严重破坏工作、生产、社会秩序的。扩展资料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中,拘留分为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三种,先行拘留并不是拘留中的一个类别,属于特殊情况,只有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情况才能进行先行拘留,否则就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有可能会被追责。刑事拘留指的是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侦查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暂时采取的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若被拘留人被批准逮捕,则依据《刑事诉讼法》审理,刑事拘留不是处罚或者制裁。若后被无罪释放,被拘留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0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1)正在预备犯罪、实施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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