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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创新中的三大陷阱

金融和货币的“消失”作为金融和经济领域的严肃话题,不断被提及。至于这一使命是否被互联网金融完成,或许几十年之后都无法得到答案。而对于几十年后的金融面貌如何,不同行业的人一定会给出不同的答案。然而,互联网金融企业在创新之中存在着三大陷阱。
方法/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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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融合与颠覆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的关系,是补充附属、深度融合还是分庭抗礼、超越颠覆,是业界经常提到的问题。站在互联网经济的角度,不难发现,新的经济形态远未成型,当前的互联网金融不过适用于体量较小的嵌入部分;传统金融对于线下产业依然具备良好的服务能力。彼此之间的重叠程度并不高,因此对于这一问题无需在意。互联网改变的不是金融而是经济,金融围绕经济改变而非单纯围绕互联网改变。更好的为经济的转型、发展服务,才是互联网金融的真正价值所在。金融的本质不会变,变化的是人们对于金融的认识,是金融服务的方式和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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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只是工具、渠道自然,这句话多出于传统金融人士之口。如同二十前,许多人只把电脑当作排版工具,十年前,许多人只把手机视为通信工具。随着“工具”的长期存在,当依附于它的功能越来越多,承载的渠道越来越广,它就平台化了,影响到人们的生活和工作,成为基础设施,进而塑造经济。非但如此,互联网除了成为人们生活的“环境”,它还孕育了新的商业模式和思维方法,导致完全区别于传统经济的互联网经济(即使从经济理论上,互联网经济与传统经济都有显著区别)。如果此时还只把互联网视为工具和渠道,忽视了其基础设施地位和处于快速发展之中的互联网经济、互联网生活及互联网思想,无论怎么努力,所作的可能都还是传统金融的线上迁移工作。这是当前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最大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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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要的就是快速度确实是互联网企业孜孜不倦追求的优势,吸引用户要快,扩张规模要快。不够快,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用户,无法实现流量变现,无法达成规模优势,自然是互联网行业的大忌。但作为互联网金融企业,在求快的同时,不要忘记金融业务的实质是风险管理;在够快之后,不要忽视质的提升。这是创新性互联网金融企业的最大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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