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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了,我该怎么办?

参加工作后和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合同总有到期的时候。合同到期后,你该如何选择,又如何保障自身的权益呢?
用人单位同意续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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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的表现让用人单位还算满意的话,那么用人单位的HR一般会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主动找你谈续订合同。一般会维持在现在的薪资水平,你的才能卓越的话可能会提高薪水,那么你就掌握了主动权,这个时候你可以选择继续签订劳动合同,或者离职。但是注意哦,如果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薪资待遇的话,离职没有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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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用人单位觉得你还凑合,你属于管理层眼中“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鸡肋,那么用人单位的HR可能依旧会和你谈续订劳动合同,但是这个时候,他可能会找一大堆借口来支撑他接下来降低你的薪资待遇的理由。很气愤对不对,没有诚意和你续订劳动合同,那么你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金,不能要求经济赔偿金,后者只能是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用人单位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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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用人单位不想和你续签劳动合同了,的决定,那么支付经济补偿金,并广撒简历找新工作吧。现实生活中是,很多的HR的决定,因为如果你不是很懂法的话,可能期限到了,你就,觉得没有面子给说法,更别提经济补偿金了。如果这样做,你就成了HR眼中的大傻子,合同期限到了,不续订劳动合同,都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一定要注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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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没有明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不续订劳动合同了,自然也就没有一个月的“代通知金”。但有的地方法规要求用人单位不续订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天通知,否则应当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注意事项

劳动者一定要详细查阅当地的法律文件,提前30天通知。因为无论劳动仲裁委员会还是法院都是中立机构,不会主动告知你还可以要求“代通知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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