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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被辞退/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如何计算补偿金

当单位/公司与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单位应当支付多少经济补偿金,你知道怎么算吗?今天我给大家介绍一下经济补偿金的公式,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
工具/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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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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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

方法/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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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经济补偿金的基本公式:经济补偿金=基数*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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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基数怎么确定?基数为员工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特别要注意必须按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也就是实发工资计算,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加班工资或者计件工资,各种奖金和津贴都应当计算在内。最准确的办法,可以去银行拿你的身份证拉前12个月实到工资账单。这样最为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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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12个月平均工资最低不能低于上海市当年最低工资,最高不能高于上海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如果高于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以3倍为计算基数。如果你的工作年限超过12年的且最多支付不超过12个月,如果你的前12个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则根据你做多少年补多少个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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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年限怎么计算?年服务的时间来计算,正确分三种情况,l  服务不满6个月的按半年计算,l  服务满6个月,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l  服务大于等于1年的按1年计算;这三种情况可以同时并存。例如:甲在单位工作满1年4个月,经济补偿金的年限为1年半;乙在单位工作满1年6个月的,经济补偿金的年限为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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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劳动者所服务的单位被收购,或者兼并的,或者时,前面单位的服务年限应当累计到新的单位。

注意事项

单位如果不给补偿金,劳动者可以去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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