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明灯饰厂
电子车间
测试工位所有半成品必须全部测试并把不良品与良品分开,同时要有“已测试”、“未测试”、“不良品”标识,并要填写相应的物料随行单。
电子产品老化工位的工作人员从组装工位领取成品进行老化时,要和相关责任人做好数目、规格、交接工作。老化人员再对其成品老化,老化电压为低压150V启动,高压250V冲击,低压10分钟启动后再打到250V。在高压老化过程中,必须有6次以上的高压冲击操作,老化结束后,老化员工必须统一存放已老化的成品镇流器,并有“已老化”、“未老化”物料随行单标识。
包装组对已经老化后的成品镇流器进行包装。包装完成后包装人员必须按一个订单或一个规格把成品放入“待检区”,并及时报检,直至FQA检验。
测试工位员工有标识不明或无标识的情况,在成品抽检中有功率不达标的情况,以上按每人每次1元处罚。未对应该测试的半成品PCB板测试,并流入组装工位时,按每人每次5元处罚。(先组装再测试的不能直接流入老化工位,其罚金同上)
组装工位员工有对没有测试好的半成品进行组装的情况按每人每次5元处罚,组装工位在组装完成后,未填写相应的物料随行单,按每人每次1元处罚。
老化工位员工在老化成品镇流器时,未按规定调整老化电压,未达到规定的老化时间就停止老化的情况(特殊情况另行规定),按每人每次10元。若在成品抽检中或巡检过程中发现有未老化就放入已老化区域的情况,按每人每次30元处罚。(抽样老化的成品至少老化20﹪)
包装工位员工在包装成品过程中,有对未老化的成品镇流器进行包装的情况,按每人每次30元处罚,包装组的员工不能把包装剩余的成品镇流器放回老化区域,否则按每人每次3元处罚。
在成品抽检过程中,若抽检出有混装不同规格的镇流器的情况时,从测试、组装、老化、包装工位起,根据具体情况及相关责任人按每人每次10元处罚,并以口头严重警告。
此经验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