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语言展示
当前在线:1534今日阅读:155今日分享:35

无效婚姻有哪几种,谁可以申请婚姻无效?

何为结婚?在很多人的意识中婚姻可能就是办婚礼,公开住在一起,被周围的人认定为夫妻就是结婚了。但在我国的法律上对婚姻的限制还是很严格的,可能被群众所认可的婚姻最终并不能得到法律的认可,也得不到法律的保护。这样的婚姻就是无效婚姻,那么无效婚姻有哪几种呢,如果真的遭遇了无效婚姻,又有谁可以申请婚姻无效呢?下文将为您详细的介绍。
一、无效婚姻的情形在法律规定中有哪几种?
1

2

无效婚姻,是指因不具备法定结婚实质要件或形式要件的男女结合,或者说欠缺婚姻的成立要件的男女结合,在法律上不具有婚姻的效力的制度。

3

依据我国《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婚姻无效的原因有:

4

(一)重婚的;重婚是指有配偶者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违法行为;(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是指婚姻当事人属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如婚后该疾病已治愈的或婚后才患有该疾病的,不得宣告婚姻无效;(四)未到法定婚龄的。“未到法定婚龄”不是指结婚时未到法定婚龄,而是指在当事人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时仍未到法定婚龄。END

二、谁可以申请婚姻无效
1

《婚姻法》规定了无效婚姻制度,有权就此向人民法院提起申请的主体除了婚姻当事人以外,是否包括利害关系人,法无明文规定。婚姻生活在很大程度上属于当事人私人生活领域,法律不亦不过过分的干预,也应不允许其他任何人任意干涉。但是如果这种关系已经严重侵害和影响了社会利益和个人利益,就应当受到限制。基于这种兼顾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思想,必须允许婚姻当事人以外的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请求。不过出于对当事人个人生活的尊重,对利害关系人的范围应严格限制。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具体情形如下:

2

(一)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人为当事人以及基层组织,婚姻关系的另一方为被申请人。另外,人民法院审理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案件时,涉及到财产处理问题的,应确保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二)以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婚姻当事人和未达到婚龄者的近亲属为申请人,婚姻关系的另一方为被申请人;(三)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婚姻当事人和其近亲属为申请人,婚姻关系的另一方为被申请人;(四)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人为婚姻当事人和与患病者共同的近亲属,婚姻关系的另一方为被申请人。

3

如上所诉,法律规定的无效婚姻有以上四种。而可以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在现实生活中遭遇无效婚姻,情况可能会更加错综复杂。婚姻是一个严肃的问题,如果您不确定自己的婚姻是否是有效的,可以受到法律的保护,或者在申请婚姻无效过程中遇到了困难,建议您可以寻找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毕竟婚姻问题不可轻慢。 END

推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