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199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0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0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9)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1999):第十条 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但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09):第十四条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第(五)项规定的“强制性规定”,是指效力性强制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04):第一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认定无效: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04):第五条 承包人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建设工程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等级,当事人请求按照无效合同处理的,不予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04):第三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9):第二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能出租吗】 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9):第三条 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延长使用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延长使用期限内的租赁期间有效。